常见税种及税率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的税种。

1、一般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   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3)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二项外,税率均为17%。

A、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B、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

年销售额达不到前述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此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也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在达到标准后经申请被批准后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50万元人民币;批发、零售等非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80万元人民币。

※   对小规模纳税人实现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税率为3%。

3、计算方法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税率或征收率)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或征收率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例1: 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设备一批,含税销售额为50万元,设备购入成本为40万元(取得17%的专用发票),则应纳相关税金如下:

销项税额=500000÷(1+17%)×17%=72649.57(元)

进项税额=400000÷(1+17%)×17%=58119.66(元)

应交增值税=72649.57-58119.66=14529.91(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4529.91×7%=1017.09(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14529.91×3%=435.90(元)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14529.91×2%=290.60(元)

应交各项税金合计=14529.91+1017.09+435.90+290.60=16273.5(元)

例2: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设备一批,含税销售额为50万元,设备购入成本为40万元(取得3%的专用发票),则应纳相关税金如相:

销项税额=500000÷(1+17%)×17%=72649.57(元)

进项税额=400000÷(1+3%)×3%=11650.49(元)

应交增值税=72649.57-11650.49=60999.08(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60999.08×7%=4269.94(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60999.08×3%=1829.97(元)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60999.08×2%=1219.98(元)

应交各项税金合计=60999.08+4269.94+1829.97+1219.98=68318.97(元)

例3: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设备一批,含税销售额为50万元,设备购入成本为40万元(取得的是普通发票),则应纳相关税金如相:

销项税额=500000÷(1+17%)×17%=72649.57(元)

进项税额=0.00(元)

应交增值税=72649.57-0.00=72649.57 (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72649.57×7%=5085.47(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72649.57×3%=2179.49(元)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72649.57×2%=1452.99(元)

应交各项税金合计=72649.57+5085.47+2179.49+1452.99=81367.52(元)

例4: 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本月销售设备一批,含税销售额为20万元,购入设备成本为15万元,则应纳相关税金如相:

应交增值税=200000÷(1+3%)×3%=5825.24(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5825.24×7%=407.77(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5825.24×3%=174.76(元)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5825.24×2%=116.50(元)

应交各项税金合计=5825.24+407.77+174.76+116.50=6524.27(元)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20%;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15%。

例:XX公司2011年取得各项收入共计100万元,设备成本50万元,管理费用10万元,销售费用12万元,财务费用1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8万元,则该公司2011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金额为: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即利润总额)

=100-50-10-12-1-8=19(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

=19×25%=4.75(万元)

三、个人所得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计算方法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 —扣除标准


现行方法


{(总工资) — (三险一金) — (免征额)} ×税率—速算扣数=个人所得税。

例1:某人总工资5105元,三险一金为105元

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5105 - 105  -  3500}=1500×0.03  -  0=45(元)


例2:某人总工资6500元,三险一金为105元

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6500 – 105 - 3500}=2895×0.1 - 105=18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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